山东省民政厅2014年7月4日发布公告: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《印发〈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〉》(鲁民〔2014〕6号)和《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的通知》(鲁民函〔2014〕17号)的有关要求,经认真审核,批准山东当代书画摄影艺术交流中心纳入2014年度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省管社会组织名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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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、授权、委托事项和购买的服务项目有:共14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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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A0105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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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A01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教育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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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A1201 公共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、宣传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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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A1203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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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A1205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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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A1206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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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A1207 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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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A1208 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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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A1209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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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A1210 其他政府委托的文化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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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B1103 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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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E0401 会场布置、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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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、E0402 经贸活动、展览活动的组织、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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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E0403 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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